成功拘传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龙某锦与被执行人蒋某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判决,蒋某福应支付龙某锦木材款28700元。因蒋某福未履行法律义务,龙某锦于2020年8月向锦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蒋某福表示其现在在外务工,承诺得到工资即履行义务,但又一再拖延履行,不配合法院调查财产,甚至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电话。因蒋某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锦屏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查找“失联人”下落。
执行干警夜间看守被执行人
2月28日下午,执行法官依法拘传蒋某福至锦屏法院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但其不为所动。因蒋某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锦屏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由四名执行干警轮流夜间看守蒋某福,并于3月1日带蒋某福做核酸检测及体检。感受到执行干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蒋某福慑于法律权威,积极向好友求助履行了15000元,承诺剩余债务分期履行。
被执行人承诺履行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在执行联动大格局下,被执行人又能往哪里“逃”呢?锦屏法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都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向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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