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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理不清,巧用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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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8 14:36:44  来源:锦屏县人民法院  

  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非常尖锐的家事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退还财物

  一是“背对背”调解。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本着离婚案件先行调解原则,对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了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通过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使双方当事人充分吐露心声,解开心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离婚,但就退还彩礼、财物等问题分歧仍未达成一致。二是“肩并肩”沟通。为尽可能兼顾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并耐心细致地对涉案的相关法律(如彩礼是否应返还)予以释明,双方仍旧只是对财物退还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是“心连心”劝导。开庭时,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着重进行了审理,了解到双方结婚其双方父母都付出了较大人力、财力。庭审后,在庭前调解和庭审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愿补偿被告5000元,双方互相退还结婚时互赠的财物。四是“面对面”事了。为避免双方在后期退还财物时产生纠纷,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当地村委,请求村委协助和监督,并立即驱车赶到被告家中,协助双方成功退还财物,原告当场兑现补偿款5800元,双方各自向对方出具收条。



双方出具收条

  锦屏法院始终坚持最大程度的妥善化解婚恋家庭纠纷,尽可能把握一切调解的机会,每案必调,能调则调,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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