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燃禁放时间
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农历正月十九日至农历三月三十日)
二、禁燃禁放区域
镇远县全区域(含㵲阳镇、蕉溪镇、青溪镇、羊坪镇、江古镇、羊场镇、都坪镇、金堡镇、大地乡、涌溪乡、报京乡、尚寨乡)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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