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执行干警查扣被执行人车辆
看似并无关联的两件事
在黄平法院却进行了完美衔接
这中间究竟发生什么?
原来,赵某申请执行刘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正在黄平法院执行局执行,经法院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馈,刘某有小轿车一辆,当在办理查封时,执行法官得知刘某起诉陈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是本院立案开庭,于是便同民事法官对接案件。
在开庭前,执行局承办法官依法传唤了刘某,刚开始刘某声称自己名下没有车辆,也不承认自己开车来到法院。在执行局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车辆登记信息后,并释明若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依法对其拘留,同时该院将搜查法院周边车辆,当找到该车后,并进行强制扣押。
最后,经法官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马上将车开到法院,配合扣押促执行。强制扣押车后,刘某继续参加民事案件的审理。
以刘某开庭为契机,法院依法审理、强制执行完美衔接,在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引领下,全力奔向同一目标,维护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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