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龙章刚同志为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兴平同志为黄平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龙章刚同志的黄平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邬荣军的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8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德权同志为黄平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肖 峰同志的黄平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9号
关于接受肖峰同志辞去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峰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峰同志申请辞去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先惠同志为黄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家华同志为黄平县人民法院平溪人民法庭庭长;
梅通伟同志为黄平县人民法院旧州人民法庭庭长;
潘航航同志为黄平县人民法院重安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蔡先惠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阳崇子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家华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法院旧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灵芝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厉 平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黄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11号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免去:
廖朝亮同志的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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