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结果:经岑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典型意义: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害,虽然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但仍有许多诈骗犯非常猖獗,且有的人法律意识不强,在暴利的诱惑下,认识不到帮助网络诈骗犯进行转账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被告人通过办理银行卡的方式,帮助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最终锒铛入狱。小编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底线,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得不偿失,悔之晚矣。(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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