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近日,三穗县人民法院瓦寨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挽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
【案情回顾】
2012年,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相识恋爱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于2013年双方至法庭调解离婚。后因被告多次向原告认错,要求和好,双方遂于2018年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因一直未生育子女,双方遂到某某医院做试管婴儿,于2019年才生育一女。后因原告长期在家抚养小孩精神压力较大,而被告又长期在外务工,对原告及小孩照顾不够,双方遂发生矛盾,原告又再次起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调解现场】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只是缺乏沟通及沟通的方式不正确,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可以做双方的调解和好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办案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各自立场出发,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考虑对方对家庭的付出。使夫妻双方充分理解对方的辛苦,并认识到和谐的婚姻关系需要靠双方共同经营。
经办案法官劝导后,被告刘某某自愿当场转给原告杨某某2000元生活费,同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双方和好。原告杨某某也认识到自己性格较为急躁,愿意改变与被告的沟通方式,既然被告认错了,决定重拾美好,让爱回家。
【法官寄语】
夫妻双方既然选择再次牵手,就不要轻言放弃,生活不仅有柴米油盐的琐碎,更需要彼此心与心之间的沟通,夫妻间要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相互包容,才能构建和谐家园。(高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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