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一是查看水产品经营者经营渔获物的品种和外观,初步判断是否为野生渔获物;二是查看水产品经营者进购票据,验证所销售的水产品是否为正规渠道进购。共检查水产品经营者37户次,未发现销售野生渔获物的行为。
“长江禁捕”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市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经营野生渔获物的违法行为。(唐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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