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04室(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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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示范园试点项目立项名单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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