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以赶集日农贸市场周边鱼贩为重点,主要检查销售的渔获是否为野生水产品;是否以“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为噱头进行销售;是否持有所销售渔获进购票据;能否提供上家销售资质以及鱼类养殖许可证等。同时,向经营者和群众宣传“长江禁捕”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经营单位自觉守法,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认同感。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鱼贩6个,对部分鱼贩索证索票不全行为已现场督促整改,未发现销售野生水产品和长江渔获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水产品交易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经营者和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为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奠定基础。(唐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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