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某申请执行杨宏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8310元。2019年10月23日,双方在法院执行干警的组织下达成分期付款的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付了8350元后,没有继续支付剩余执行款19960元,而且下落不明,法院经查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接到线索电话,法院执行干警立即组织法警到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后,对被执行人杨宏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杨宏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确实无力支付,所以才玩起了“躲猫猫”。在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杨宏某进行了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仍然表示没有偿还能力,但法院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确实每天有200元的劳务收入,对于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将拘留通知书送达给杨宏某并告知其家属后,杨宏某家属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遂主动要求帮其履行。申请人同意其家属一次性支付15550元,其余4410元自愿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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