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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法院成功将一起长达20年的母子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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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6 14:30:06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9月3日,黎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联动黎平县人民检察院来到黎平县口江乡口江村成功将一起因赡养母亲引发的纠纷化解在诉前,使长达20年的矛盾得到解决,让亲情关系得到恢复。

  当事人梁某凤与其子女吴某平、吴某连赡养费纠纷一案,老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并身患多种疾病需要治疗,梁某凤称20年来与儿子吴某平缺乏联系,现因子女二人对其应负责的赡养义务问题没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无奈之下只好寻找诉讼途径解决。

  2021年8月,在收到老人梁某凤的诉状后,黎平法院法官解晓莉并没有仓促立案,而是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动检察院共同前往黎平县口江乡口江村上门调解,让老人的诉求得到解决,同时修复母子之间的亲情关系。

  “我要和他们断绝关系,付我共计十八年的抚养费18000元。”9月3日,法官解晓莉和检察官张万英事先上门找当事人梁某凤进行调解,梁某凤情绪十分激动,并说出“狠话“。

  经过多方劝说,最终当事人梁某凤平复了心情,答应一同前往村委会进行调解。“这么多年的心酸无人能懂,现在你们来了,希望你们能帮助解决。”

  随后,在鼓楼里,法官解晓莉和检察官张万英见到了其子吴某平、其女吴某连,并对其进行劝说,母亲一个人从小含辛茹苦将姐弟二人抚养长大,十分不容易,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希望他们能够一同前往村委会和母亲平心静气的谈一谈,缓解双方僵硬的关系。吴某平、吴某连均同意去村委会调解,见到母亲了也会包容,不跟她争吵。

  在村委会里,乡镇干部、当地村干及寨老一同应邀前来调解。母子三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给子女进行释法明理,说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在当地村干、寨老的劝解下,双方都做了让步。

  “赡养母亲是我的义务,我从来没想过逃避。”其子吴某平在调解过程中表示。

  “母亲养我们小,我们养母亲老,是应该的。”其女吴某连说。

  老人梁某凤也表示自己能体谅子女的实际困难。

  最终母子三人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吴某平、吴某连姐弟二人每人每月分别支付500元的赡养费给老人,同时儿子吴某平当场兑现3000元赡养费给母亲梁某凤。

  纠纷化解后,当天姐弟二人搀扶着老母亲一齐走出村委会并说:“妈,咱们好久没在一起吃过饭了,和我们去吃个饭吧。”

  此次调解,不仅让老人梁某凤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同时还化解了母子三人长达20年的怨结,修复亲情关系。(文/王钰亨 图/杨丙艳)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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