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首批共五个检察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典型案例,黔东南州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龚某故意杀人案入选。
自行补充侦查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的法定职权,具有侦查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双重属性。近年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推动自行补充侦查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军的指示精神,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注重发挥自行补充侦查在查明案件事实、核实及完善巩固证据、提高案件的审查效率、增强庭审指控效果中的作用,办案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适用率为35%,居全省第一。2021年1至7月,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适用率达45%,继续稳居全省第一位。龚某故意杀人案即是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实现对犯罪的精准指控、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代表。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荐评选首批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典型案例,黔东南州检察院承办及撰写的龚某故意杀人案案例获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入围拟发布典型案例的初选名单。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亲自对黔东南州检察院上报的案例文稿提出修改意见,省、州两级院专门选派了检察官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案例进行修改完善,龚某故意杀人案最终获高检院的采纳,且排序第一入选高检院发布的首批自行补充侦查重大疑难复杂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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