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安九熊同志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谭夔同志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决定免去吴坦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二)
任命吴莉莉同志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长军同志的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茹捷同志为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能福同志的黔东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唐光宏同志的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杨仕根同志的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张晓康同志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小平同志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8月27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强同志申请辞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请求,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8月27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决定:安九熊同志代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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