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解员了解,陈某和韦某于2005年通过民俗办酒“结婚”,2010年2月1日办理婚姻登记,婚后育有三个子女,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建立好感情,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互不履行权利和义务。韦某于2021年3月外出务工后,杳无音信,2021年12月陈某通过亲戚了解到韦某已从外面回来,并且和临县的杨某在一起。
调解员通过做双方思想教育,经过说服、教育疏导双方当事人情绪,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章,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进行分析,让当事人了解双方法定的权利与义务,调解员以情说理,以法释理,终于双方的态度有了缓和。
最后,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从白天调解到黑夜,历时12小时之久反复沟通、劝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财产及其他事宜做出了约定。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作者:吴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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