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正准备在食堂就餐的执行干警收到公安的临时布控信息,信息表明被执行人陈某已于12时10分在凯里客车站上车,班车将发往榕江县,从江法院执行局立刻组织人员制定执行计划,并通过与客车站联系取得陈某所乘车辆驾驶员的电话,执行干警在出发榕江县之前与驾驶员做了沟通,确保被执行人在车上。当天14时28分,三名执行干警成功在榕江县收费站截获被执行人。
将被执行人拘传法院后,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一直故意逃避执行,我院已对你限制高消费,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公安协助下对你进行了临时布控,若你仍拒不履行,今后你的生活将处处受限。”被执行人表示:“今天已经体会到了拒不履行的后果,愿意全部履行。”最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兑现3万多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为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从江县人民法院与从江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协助从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安保联防机制的意见》,自《意见》实施以来,从江县公安局共为从江县人民法院开展临时布控81人,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款30多万元。(李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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