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年终结转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及资金安全,提升信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经报批同意,我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零时起暂停办理线上线下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2022年1月4日9时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各项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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