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日常巡查中发现占道经营、堆放私物毁损绿化等对不文明行为,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台江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曝光如下:
不文明行为一:占道经营摩托车、三轮车堵塞人行道
时间:2020年8月10日
店 名: 台江县摩界机车俱乐部
地 点:台江县秀眉大道国税局旁钱江摩托经营店
当事人:曾旗,身份证号:430224198811293379
不文明行为二:占用人行道堆放装修材料并压损公共绿化
时间:2020年8月11日
店 名: 台江县博士眼镜店
地 点:台江县苗疆东大道博士眼镜店
当事人:吴火胜,身份证号:360622197907114538
不文明行为三:占用盲人通道摆摊
时间:2020年8月11日
地 点:台江县苗疆西多乐福健康药房旁
当事人:刘芬芬,身份证号:533630200106200563
不文明行为四:占用公共通道晾晒衣物
时间:2020年8月11日
店 名:台江县苗疆西大道净肤堂
地 点:台江县苗疆西大道净肤堂门口
当事人:钟方屏,身份证号:522624197808082045
对以上不文明行为,台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该局将对这些行为进行回头看,若不按时整改的,将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台江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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