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均是贫困户,被害人张某丙与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是堂兄弟关系,由于之前存在矛盾,案发后导致矛盾升级。为化解双方矛盾,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检察官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向驻村书记、村干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耐心向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并督促张某甲与张某乙积极对张某丙家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恢复原样,并赔礼道歉。
2020年6月16日,在承办检察官、该院驻村第一书记及群众等人的见证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多年来的矛盾。
检察官提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要采用文明方式进入他人住宅,非经他人同意,不能侵入他人住宅,否则会触犯刑法。触犯本罪的,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蒙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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