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可以说是开通了刑事诉讼的“快车道”,检察机关速裁程序的案件时限是10天,该院办理的轻刑案件,从审查起诉环节到审判环节,到被告人拿到判决书只用了10天时间,大大的缩短了办案期限,这在以前是不可能实现的。
2020年第一季度,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审结公诉案件33件44人,依法提起公诉27件31人,不起诉6件1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27件3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1%。出席法庭19件,其中9件适用了速裁程序审理,速裁程序适用率为47%,大大的节省了司法资源。
速裁程序之所以能够极大提高诉讼效率,做到提速且不减质,一是承办检察官要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并以此提出适当的量刑;二是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协调,推动值班律师入驻检察机关的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好处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便捷高效。(谭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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