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境内,野蛮司机拖拽收费员十余米!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04-16 10:44:49  来源:心动930  


  4月14日,凯里高管处榕江路政执法大队处理了一起货车驾驶员与收费员的纠纷案件,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维护了高速公路法律法规的权威。



 

  当日22时40分许,榕江路政执法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76厦蓉高速K1220榕江收费站入口,一位货车驾驶员拒绝通过治超通道,欲强行上高速公路,需要路政员前来处理。接警后,路政员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涉事货车停放在收费道口上,此时驾驶员与收费员正在发生争吵,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为了防止事态的升级,路政员立即上前制止双方的争吵行为,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据了解,该货车是封闭式货箱,驾驶员以自己的货车是空车为由,拒绝按规定通过入口治超通道,强行进入高速公路被收费员阻止,驾驶员恼羞成怒,因此与收费员发生冲突。了解事情的原委后,路政员当即责令驾驶员将货车停放至收费站停车区,在车辆安全停放后同收费站工作人员一起调查收费站监控录像,发现该货车驾驶员在与收费员争吵过程中有肢体冲突行为,强行拉扯、拖拽收费员十余米距离。



 

  路政员当即告知该货车驾驶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高速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立即通知高速交警将涉事将涉事驾驶员移交榕江县公安机关处理,23时许,榕江县公安局将该驾驶员带走,根据路政员事后了解,驾驶员因其野蛮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还违反了《社会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天。



 

  路政员当即告知该货车驾驶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高速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立即通知高速交警将涉事将涉事驾驶员移交榕江县公安机关处理,23时许,榕江县公安局将该驾驶员带走,根据路政员事后了解,驾驶员因其野蛮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还违反了《社会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5天。

  高速路政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行驶高速公路,必须遵守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若要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罗正国 王强)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惊险!一辆载有沙发的小货车在行驶中自燃
下一篇:榕江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