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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零口供"成功批捕强奸继女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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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2 09:30: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和蔼可亲”的继父到学校找女儿回家,女儿拒绝后道出继父李某智强奸自己的真相。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案后,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智。

  2008年,3岁的被害人李某甲因母亲吴某与李某智结婚,其户口迁到了李某智家,母亲将其改姓“李”和继父生活在一起。2014年,吴某与李某智因感情不和离婚,李某甲因舍不得年幼的两个弟弟没有跟着母亲离开,而是继续留在继父家,李某智也承诺会将李某甲当亲生女儿抚养。2015年初,李某甲小学四年级的下半学期,继父李某智打工回家来过年,当晚凌晨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李某智摸黑进入三楼李某甲的房间对其实施奸淫。至此以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智经常用同样的方式在同一时间段偷偷溜进继女的房间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上初一,明白了继父的行为,离家住到了外婆家,犯罪嫌疑人却寻到被害人学校,被害人吴某甲因害怕,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吴某后报案。

  案发后李某智百般抵赖不认罪,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承办本案的未检检察官围绕李某甲房间提取纸团上的精斑检测出犯罪嫌疑人李某智及被害人的DNA这一重要证据,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客观证据严格审查,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零口供”的情况下,雷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智以强奸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该案是我县典型的一起监护人性侵案件,来自最信任和最亲近的人的伤害给幼女身心造成的打击更加深重。监护缺失和小学生性教育缺失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孩子在受到性侵害后不能辨识或不敢告诉他人,以至于遭受长期的重复性伤害。加强义务教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长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讲活动,织好安全性教育的网,将性知识传递给孩子,让他们筑起基本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悲剧的发生。(罗盼)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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