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梁某来到洛香司法所寻求帮助,向司法所所长诉说自己在贵州八达木业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还有两年的工资还没拿到,现在公司已经停业,公司负责人也联系不上,厂房里也没人。自己也从2016年到2018年初,一次又一次的跑回公司找人,拨打公司负责人洪某的电话均无法找到洪某。也向县里劳动监察局反映情况,还是得不到有效解决,好不容易听人说公司负责人洪某在从江县龙腾大酒店住宿,跑到酒店找到洪某,洪某却将总工资全款额24000元压至10000元。并以欠条的方式先拿给梁某,梁某很是无奈。正在想放弃时,有朋友告诉他到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洛香司法所受理了梁某的案件,司法所所长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马帮助梁某提供的法律服务,帮其要回两年来的24000元血汗钱。
这面印着“法律援助 尽心尽责 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司法所始终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促和谐”这一目标,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消除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维权无门”的思想顾虑。开通了农民工援助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从江县司法局 吴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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