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兴义城区实行错峰上下班及部分道路机动车限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8-07 10:08:12  来源:中国黔西南网  


  近日,记者从黔西南州委办公室获悉,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2017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州委办和州政府办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2017年8月14日上午7时起至8月18日晚22时止,在兴义市城区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据悉,从8月14日至18日,兴泰、桔山、丰都、下五屯、万峰林5个街道办及辖区内的州、市机关单位上班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黄草、坪东、木贾3个街道办及辖区内的州、市机关单位上班时间统一调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州和兴义市下辖国有企业错峰错时上下班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办公地点所属辖区,参照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从8月14日至18日止,每日的7时至22时,由交警大队安排民警设卡进行交通管制;所有贵E牌号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分单双号通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可在8月15日、8月17日通行;车牌尾号为0、2、4、6、8双数的,可在8月14日、8月16日、8月18日通行(车牌尾号是字母的,按字母顺序对应单双号)。同时,通知还规定,8月14日至18日,禁止所有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大货车在桔山大道、兴义大道—那坡立交桥—中医院—小桥—盘江南路—文化路—文化路延伸段—民航大道—兴泰隧道—蓝天花园红绿灯路口—桂花宾馆红绿灯路口—机场大道红绿灯路口—万峰林大道—万峰林大道与峡谷大道红绿灯路口(含)以内的道路上行驶。若有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暂扣至8月21日后予以处罚。

  据了解,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城管等特种车辆,以及出租车、公交车和因大会活动需要,持有会议通行证的车辆及其涉及民生、应急需求、执行紧急任务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须向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韦欢)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大学生遭遇酒托难脱身 被逼跳窗逃跑摔骨折
下一篇:贵州启动三年大决战 农村公路要实现“组组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