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发挥诚实守信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2016年1月,首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启动,全省近千家企业积极报名。经各地信用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省诚信建设促进会预审、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贵州博远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诚信度调查、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评审确定。按区域划分,贵阳市36家,六盘水市14家,黔南州13家,遵义市10家,铜仁市9家,黔东南州7家,安顺市4家,毕节市3家,黔西南州3家,贵安新区1家。
针对评选出的100家诚信示范企业,相关部门将在银行信贷、信用担保、财政贴息、产业扶持、政府采购、项目配套、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或优惠政策。示范企业名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重新申报,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申报的企业,取消示范企业名称。为进一步加强对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由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对其全程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有违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规定的,将取消示范企业名称,并按相关规定和办法给予失信联合惩戒。同时,我省将建立示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信用信息纳入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贵州诚信网守信“红榜”,以及相关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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