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通报了2019年度卫生健康执法案例评查情况,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卫生监督局承办的《某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经国家专家组认真评审,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的2019年结案的193件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例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家71件“2019年度卫生健康执法优秀典型案例”之一。
据悉,此次案件评查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全程组织,严格按照制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以法律适用正确、案例典型性、规范性和指导性、案例评析撰写等方面为重点,实行省级初评、交叉互评、专家会评、会议终评的模式对推荐单位报送案例进行认真评审,最终评选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的好、社会效果好的优秀典型案例。台江县卫生监督局上报案件事实充分、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案例具有典型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经县、州、省三级初选通过后推荐至国家参评,代表贵州省获评唯一优秀案例。
近年来,黔东南州各级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积极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抓好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控监督力度,大力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充分履行了各项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年以来,
全州共查办卫生违法案件14642件、收缴罚没款3289.95万元,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十三五期间,黔东南州卫生健康执法机构以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核心,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各类卫生执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定职权,被处罚主体认定和违法事实认定精准,法律依据明确,案件程序执行到位,适用法律准确,文书质量较高。除此次获评外,黔东南州已多次获得优秀案例殊荣。2015年,我支队承办的《一起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且拒不整改案》获全国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实现贵州“零突破”;2016年我州
三穗县卫生监督局承办的《某乡镇卫生院未按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直接排放案》、2018年我支队承办的《某健康体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健康体检活动案》被评为全国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均为贵州省当年唯一,其中,2018年的优秀案例入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案例评析汇编(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