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经测量,您单位杨副局长办公室总面积14.8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面积2.8平方米,取消办公用房内卫生间,如果没有异议,请签字……”11月6日,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把《整改通知书》递交给某局办公室主任手中。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雷山县纪委、县机关事务局联合组成工作组,采取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分批次对全县各单位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开展明察暗访。检查人员每到一处,利用科技测量仪器测量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办公面积超标、配备卫生间、临时虚设桌椅、虚假合并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对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清理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目前,已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提醒谈话5人,取消15名干部办公用房配备卫生间。
据了解,该县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作为乡镇、部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主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之一,目前全县102个单位,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84个,占82.35%,其余各单位将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正在整改。(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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