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雷山县目前共有65个乡(镇)村幼儿园(班)3586名在园学前幼儿。这次奖补资金资助对象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留守儿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年500元,家庭极度贫困的每生每年700-800元。(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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