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麻江县近日出台的《麻江县加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起,麻江县将对全县65个村(居,不含县城4个社区)在任村(居)、组干部薪资进行调整。
《办法》规定,在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文书人均月报酬分别调整达1600元,村宣传员、村安监员人均月报酬分别调整达到1200元;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行政村单设的规划建设监督员人均月报酬1200元;村属各组织负责人人均月报酬300元,原则上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两个主体部分组成,另外增设工龄报酬和奖励报酬。(钱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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