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7月15日西江镇干荣村举行一年一度的苗族“吃新节”斗牛比赛,李某及其李某某拉牛去参赛,因李某的牛太大不符合条件未能参加比赛,经村委和现场参赛者一致同意后,村委给李某300元钱作为奖励,李某及其儿子李某某也当场同意。到7月16日17时许,李某的儿子李某某(男、现年25岁)、侄子李某某(男、现年40岁)、村民余某某(男、现年42岁)三人醉酒后觉得是村委故意不让李某家的牛参加比赛。于是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侄子李某某、村民余某某三人便到村委会找村干理论,李某侄子李某某和村民余某某二人在村委办公室大闹并对村主任实施殴打,导致村主任鼻梁被打肿,左手被划伤,衣服被扯烂,村委会柜台旁边的门被拉坏。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将李某某、余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因二人醉酒严重,民警将李某某、余某某约束醒酒后对二人进行询问。经询问:李某某、余某某二人对大闹村委会和殴打村主任及损毁村委办公设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余某某二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何可腾)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