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山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民生监督地网行动(微型企业补助专项),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侯美彪任组长,分内业调查、调查取证、案件查办三个工作小组,抽调县第一、二、三、五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及涉及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检查从6月5日开始,6月20日结束。
检查围绕微型企业补贴资金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情况等方面逐户开展督促检查。重点严查以下五类问题:一是否有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私分微型企业补贴资金问题;二是否存在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微型企业补贴资金等行为;三是否存在借管理微型企业补贴资金之机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四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注册微型企业套取财政资金;五是否存在收受贿赂、为微型企业主谋取利益等问题。
通过检查,对能整改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组织力量,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骗取微型企业补贴资金的收缴力度,明确上缴期限,逾期不交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微型企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要坚决严肃查办。
据悉,自2012年贵州省出台“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发展微型企业以来,雷山县共有8个乡镇210户微型企业享受补助资金1050万元。(李军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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