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雷山县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销售市场健康稳步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12日,雷山县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对雷山县丹江镇内液化气销售点进行摸底调查。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雷山县在售液化气有黔东南州家乐民用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凯里石油液化气和贵州省常乐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的净含量14.5kg和5kg两种包装的液化气,均为钢瓶盛装。存在的问题有:1、经营门市未配置计量器具或配置不合格计量器具;2、部分单件包装计量不足;3、部分标签标注两个净含量标志;4、部分标签未标注净含量标识。
针对这次摸底调查情况,雷山县质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液化石油气净含量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销售计量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应配备而未配备计量器具的销售点,并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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