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雷山县通报了一起因驾驶员严重醉酒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
通报称,2月12日17时47分,雷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丹江镇郎当村民发现一辆面包车坠河。接到报警后,警方以及安监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警方发现,肇事面包车车牌号为贵GL6826,核载7人,事发时由贵阳市金阳新区金华镇冒沙煤矿冒沙区3--40号的李碧源驾驶。警方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当天凌晨,该车装载三名司乘人员从丹江镇小郎当村往大郎当村。凌晨2时15分,车辆行至小郎当村0公里+700米处时,突然冲出路面,坠下路坎,侧翻在河中,车身完全被河水淹没。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李碧源以及另外两名乘客死亡。由于车辆被淹没在水中,没有被及时发现。到事发当天17时47分,有村民路过事发处,发现水面上漂着油污,细看之下还发现了水面下的面包车,立即报警。
在搜寻司乘人员的过程中,由于事发地地处一水库,河水较深,水下情况不明。12日18时许,县水利部门开放橡胶坝水闸进行搜救。至13日11时50分许,消防人员将肇事车辆拖出水面,并在面包车中找到了三具遇难者遗体。
2月14日,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中心于检验鉴定:驾驶人李碧源的血样检测出含有乙醇成分,乙醇浓度(即酒精含量)为235.7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后,雷山县及时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2·13”事故专案组,并成立相应工作组深入受害者家中开展善后安抚工作。同时,迅速将此次事故通报全县,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目前,此事故还在调查处理中。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