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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雷山县严把“廉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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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7 09:12:3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时值年关,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中共雷山县纪委针对年关节庆可能出现的违规消费行为,结合雷山民族地区特色实际,近日发出“十不准”廉洁自律要求,重申廉政准则规定,再次强调春节期间,严禁公款杀年猪、吃庖汤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把“廉政关”。

  廉洁自律要求“十不准”是:不准用公款杀年猪庆贺节日、赠送猪肉等;不准用公款以吃庖汤、打糍粑等消费方式相互宴请和接受基层的公款宴请;不准用公款组织、参与、摆设新年酒等各种形式的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不准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同时,县纪委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不送一份年货,不收一份节礼,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对放任、纵容造成本乡镇、本部门单位违反“廉洁自律十项纪律要求”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余国德)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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