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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没动静 丈夫以无法生育为由将妻子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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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20 09:13: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一起分居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婚姻家庭纠纷,在从江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面对已无和好可能的婚姻,平静地选择了离婚。

  吴某(女方)与潘某(男方)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8年4月22日在西山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因双方都是再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小孩,潘某以吴某无法生育为由,于2012年正月初九将吴某赶出家门,不愿在一起共同生活。多次交涉无果后,吴某回到其在翠里的娘家,从此双方分居生活至今。期间吴某多次到潘某家表示愿意和好,并一起到医院检查,查找无法生育原因,但均遭其拒绝。吴某到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西山司法所受理该案后,并不急于为吴某提供离婚诉讼的法律援助,而是立即联系了西山镇拱孖村的潘某,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起初潘某态度坚决,表示不同意吴某再进家门,也不同意离婚,就这样拖着。调解过程中双方还发生了争执,调解和好无望。于是工作人员开始给双方做离婚的调解工作,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劝说,潘某沉默了,面对已无和好可能的婚姻,他终于平静地选择了离婚。能够和好固然令人欣慰,但是面对不幸的婚姻,和和气气地分手,又何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石庆海)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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