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4年,从江县政府下达辖区21个乡镇农村“电改”工作任务共计46932户,改造经费按每栋房屋县财政补助2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的方式筹集。项目启动前政府先预付50%补助款,电改结束,经验收合格补足50%余款(以村为单位);建设项目完成后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直接从乡(镇)级财政经费中扣还县级补助经费。
截止目前,全县21个乡镇已全面启动农村电改工作,开工率达96%;全县完成电改已竣工11534户,竣工率24.58%,其中:光辉乡已经基本完成电改工作并通过县级验收,按目前工作进度预计在2014年底将全面完成我县电改工作任务。(杨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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