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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大力开展控辍保学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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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7 12:30: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从江县为提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全县教师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制定了《从江县“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抓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

  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控辍保学”宣传专栏板块,采取跟踪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乡镇、县直部门及学校,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同时滚动播出电视标语,宣传“控辍保学”。

  报纸宣传。县新闻中心围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典型人物进行动态报道和延续报道。

  广播宣传。各乡镇、各学校运用广播或电子屏幕,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控辍保学”家喻户晓。

  四是网络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控辍保学”工作动态,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上挂关于“控辍保学”的主题帖,设计互动单元,及时收集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反应。

  社会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社区)通过标语、黑板报、墙报、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上门宣传、村民大会、赶集咨询、志愿者活动、文艺表演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各乡镇在公路沿线、单位(学校)附近、集镇街道、社区广场、车站、公交(出租)车辆等公共区域书写或悬挂 “控辍保学”宣传标语,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至少悬挂或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5幅以上,各村(居、社区)至少书写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3幅以上。

  六是学校宣传。重点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黑板报、国旗下讲话、校会、班(团、队)会、校刊、校报、剪报、手抄报、家访等途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每所学校至少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1-2幅。

  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特别安排10万元,各乡镇1万元,各教育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控辍保学”宣传工作。(谭元甲)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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