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榕江县采取民族文化进课堂、扶植重点民族文化村寨等措施,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改善传承条件,树立传承标杆,扩大传承影响,抓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
目前,榕江县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基地27个,其中学校传承基地15个、村寨传承基地12个,下拨基地补助经费25.5万元,主要开展“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侗族萨玛节、侗戏《珠郎娘美》、苗族芦笙舞、苗族服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杨再文)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