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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向“吃空饷”人员“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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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8-21 09:09:32  来源:  

  近日,雷山县纪委、组织、编委、监察、人社、财政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集中力量对全县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向“吃空饷”人员“亮剑”。

  此次清理核实工作为期3个月,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检查处理、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被开除、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后原单位仍造册发放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在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逾期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后,未按规定停发(降低)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人员;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在孩子超龄后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后,仍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员;遗属人员死亡、超龄、毕业学校、再婚等失去领取条件后仍造册发放的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编不在岗但用人单位仍造册发放岗位补贴和代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其他各类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或津补贴的人员等11类人员。

  为确保清理核实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胜军任组长的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清理核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组织不力,不认真开展核实工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李 军)

责任编辑:李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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