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从江县获悉,近日,从江县物价办接到一起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反映县城区车牌号为贵HU258X出租车存在不按里程收费行为。县物价办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经查证江东中路月亮湾至江东农贸市场处不足2公里,按照《从江县城出租车客运价格规定》应收3.00元/人次;当日,该群众搭乘此出租车在上述路段被驾驶员强行收取4.00元/人次,违规多收1.00元,投诉举报内容属实。县物价办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员给予100.00元的罚款并退还多收乘客1.00元的车费。同时,对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价格法规知识宣传,该出租车驾驶员表示将吸取教训,今后,严格执行出租车收费政策规定。
县物价办提醒民众,应自觉抵制出租车乱收费行为,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及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龙庆洪 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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