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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税局通报3起涉及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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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24 09:52:08  来源:金黔在线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州省国税局向新闻媒体通报3起涉及发票的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13个窝点造假

  经前期缜密侦查,2011年8月26日,贵州省、市、县三级公安和国税、地税部门闪电出击,彻底摧毁以颜加仕为首的制贩假发票犯罪团伙及犯罪网络。此案共捣毁制贩假发票窝点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假定额发票350余万份;查扣涉案车辆3辆、制版电脑13台、PS板42张、用于制假印刷机1台、晒版机1台、烘干机1台、剪裁机2台、视频监控器1台。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1户企业偷税

  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期间,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翔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金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顶效开发区桂武煤焦有限公司等21户企业取得昆明裕华煤炭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共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8份,开票金额5.5亿元,税额9358万元,截至案发时已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偷税9178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追缴税款、滞纳金2044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决追缴企业罚金1567万元,判处张和强等11案犯有期徒刑4-15年不等。

  虚开发票骗税

  贵州省瓮安县蕴安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至2010年10月经营期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25份,虚开金额2600余万元,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00余万元;同时向外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1份,涉及虚开金额2500余万元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瓮安县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判处该案被告人白建中、马五一和倪大凯有期徒刑12年、11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共处罚金95万元,并继续追缴税款及违法所得。

  贵州省国税局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和注意防范假发票。在取得发票需要辨别真伪时可以就近请当地税务机关予以甄别;如发现制贩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时,请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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