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为妥善解决好贫困农民群众生活用煤困难,麻江县切实做好2011年产煤乡镇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此次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助资金发放的对象为全县产煤乡镇贫困群众,包括杏山镇、谷硐镇、贤昌乡、碧波乡等,重点在产煤村的贫困群众和非产煤村的五保户和特别困难户。除农村“五保户”人均100元外,其他低保户每户的补助标准根据领取低保收入补助的情况分类确定。
据统计,共发放补助资金90万元,惠及8709户22047人。其中,杏山镇3576户7777人,资金30万元;谷硐镇1746户5410人,资金25万元;碧波乡1765户4599人,资金15万元;贤昌乡1622户4261人,资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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