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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收入拒付抚养费 法官查明真相扣留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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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27 16:05:01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讯 据《新闻晚报》报道,与妻子离婚两年后,王某停止支付儿子抚养费,并用父亲的银行账号在新单位领取工资,使法院无法查询其工资情况。经执行法官的多番努力,属于小猛的7200元抚养费最终被成功执结。

 

  2008年3月王某和周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不满5岁的小猛随母亲周某生活,双方约定,小猛18周岁前,王某每月支付650元生活费,小猛其他费用二人平摊。但从2010年11月份起,王某不再支付一分钱。小猛将生父告上青浦法院,要求其支付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的抚养费,以后的生活费增至每月800元。

  明明每月有6000元的工资,为何拒付亲生骨肉的抚养费?王某称自己重组了家庭,生活开销大涨,目前还有债务缠身,只同意每月支付300元。

  青浦法院不接受王某的理由,判决其支付自2010年11月到2011年4月的生活费3900元,自2011年5月起,王某支付的生活费增至每月800元,其他教育费和医疗费与周某平分。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2011年8月,小猛向青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名下的6000余元被强制划扣。

  今年4月,青浦法院再次收到小猛母子俩的申请执行书,原来王某自上次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拒绝支付生活费共计7200元。王某的地址和手机也更改,似乎人间蒸发。

  执行法官在银行查询系统未查到王某的工资收入,于是通过社保缴纳情况查询王某工作情况,发现他早已更换单位。

  执行法官赶到王某现在的工作单位,发现王某一直用其父亲的银行卡在新单位领取工资。法官即刻向该单位发出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扣留、提取王某的工资收入,7200元生活费最终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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