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稳,灾有所救,安居乐业,天柱县实施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补贴民生工程。目前,各乡镇正在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住村干部登门向群众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将于近期得到全面落实。
天柱县实施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补贴范围的对象是:全县16个乡镇所有农村住户;补贴范围为农村有人居住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损害;参保费用、期限及保额为:农户每年交纳保险费10元,政府补贴1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金额1万元;农村五保户、重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保险费由民政部门承担;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等计生帮扶对象的保险费由计生部门全部补贴。
农户上交农村房屋灾害保险金实行自愿原则,农民自愿投保,政府积极补贴。要求各乡镇要动员80%以上的农户参加房屋灾害保险。
(龙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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