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产煤乡镇贫困农民生活用煤困难问题,缓解城乡困难家庭生产生活压力,天柱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产煤乡镇贫困农民生活用煤补助资金发放方案。此次共发放补助资金55万元,发放标准按农村五保户人均20元、特困户每户180户,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每户120元,并将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资金打到群众银行帐号上。
(姚学茂)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