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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600多名孤儿将获国家基本生活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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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15 11:20:3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姓名:龙现花;性别:女;出生年月:1998年12月;家庭住址:天柱县石洞镇庇佑村;致孤原因:父毌双亡;就读情况:石洞小学;抚养情况:空白”。 这是天柱县石洞镇领导干部日前正在忙着为孤儿填写的一张调查核实表,这个信息报县民政局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后,这些失去父毌的孤儿以后每月将获得6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助,结束生活困难无保障的历史。

    天柱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等省、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孤儿调查统计和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把关注孤儿健康成长及生活需求,作为当前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认真过细去抓,全县统一布置,各乡镇几百名驻村干部下乡组织村干,上门入户实际调查各位孤儿的具体情况,免费为孤儿照像,帮助孤儿完善各种相关材料,填好孤儿调查核实表,努力按照要求逐项核实,不漏报瞒报,让每位孤儿都能享受国家的这一特别的优厚待遇。

    此次调查统计的孤儿是指失去父毌、查找不到生父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包括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养育的孤儿。据了解,天柱县调查核实统计前,已掌握父毌双亡孤儿的数据有630多人,本次调查核实统计,加上父毌失踪、弃婴收养性等的孤儿,人数也许还将增多。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以系统报送为依据,从2010年1月起开始补助发放,每人每月600元,其中中央拨款360元,省州县地方匹配240元。每个孤儿可从0岁享受到18岁。

 

(龙胜洲)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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