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麻江县所有村卫生室将从2011年12月20日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正式启动后,村卫生室所有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由所辖区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免费代购,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其他药物。政府通过定额补助、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对村医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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