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龙华 记者 李丽娟)近日,天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依法查处一起违法收购报废摩托车案并对该当事人做出了相关的法律宣传教育。
经查,当事人伍某,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及方式:非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任何收购报废汽车的相关手续,其行为涉嫌违法收购报废汽车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收购的摩托车采取了扣押措施。
据当事人陈述,收购的废旧摩托车是一陌生人以22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当事人知道擅自收购报废汽车是违法行为,但不知道摩托车也属于报废汽车类。在调查中,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宣传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并督促当事人在经营中一定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律意识,合法经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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