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劳动的过程中为了除掉土中的杂草而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片林地被烧毁,构成失火罪。3月27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利用天星、大有两乡的赶场天,在天星、大有两地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严纯昌、伍红香失火一案。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和6个月。
经审理查明,严纯昌、伍红香两人都是因为准备春耕生产,到自己家里的责任土地内清理包谷杆和杂草,用打火机就地点燃土内的包谷杆和杂草, 火苗飘上土埂后蔓延进山林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的森林毁损,经济损失重大,情节严重。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告人严纯昌烧毁森林面积达341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8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9697元,属特别重大案件,但因其积极施救,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严纯昌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伍红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此次开庭,当日大约有2000余名群众和学生到场观看审判大会。给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通过身边活生生的案例,告诫广大群众要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胡雁 廖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