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胡赟,男,汉族,1971年9月20日生,身份证号码52263519710920XXXX,户籍地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综合大楼附10号,住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易构空间2103号。
执行案号:(2021)黔2635执恢82号
执行标的:55000.00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胡赟的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胡赟的下落。
悬赏期间:2022年3月15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发放条件:本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5%给予悬赏金。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5-2620205
顾蒙,男,侗族,1982年2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52263519820215XXXX,住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兴隆街7号1栋3单元负7号。
执行案号:(2021)黔2635执68号
执行标的:35000.00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顾蒙的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顾蒙的下落。
悬赏期间:2022年3月15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悬赏金发放条件:本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5-2620205
2022年3月15日
麻江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惩戒范围如下:
1、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列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李菊英,女,亻革家人,1979年1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52260119790115XXXX,住贵州省凯里市龙场镇龙场村小屯组。所涉案件(2021)黔2635执371号,拒不履行支付申请人货款12000.00元。
刘泽勇,男,苗族,1989年4月5日生,身份证号码52263519890405XXXX,住贵州省麻江县宣威镇光明村八组。所涉案件(2022)黔2635执27号,拒不履行偿还申请人借款22000.00元。
赵祥龙,男,畲族,1983年4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52263519830415XXXX,住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陆堡村茶园组。所涉案件(2022)黔2635执54号,拒不履行支付申请人货款73866.00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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